新週末夜的部落儀式:Tribal Rites of the New Saturday Night
且把時間推回到 1976 年初。
Bee Gees 尚在為找尋合適的專輯製作人煩心,而羅伯.史提伍(Robert Stigwood) 則與一位舊識見面,他的名字是尼克.孔恩(Nik Cohn)。
Nik Cohn 原是倫敦的一名記者、作家兼流行樂評,他當時剛移居紐約,他向 Robert Stigwood 表示,他正打算要寫一部電影劇本,或至少是一篇可拍成電影的故事,他問 Robert Stigwood 有沒有興趣?
「好啊,等你決定要寫什麼後,我們再詳談。」Robert Stigwood 回答。
雜誌的封面故事
半年過去了,Nik Cohn 一直沒有聯絡 Robert Stigwood。1976 年 7 月,當 Robert Stigwood 無意間看到最新一期《紐約雜誌》(New York)的封面時,封面故事作者 Nik Cohn 的大名立即吸引了他的目光,他趕忙把整篇文章看完,心想:「這真是一個極佳的電影題材!」他馬上致電 Nik Cohn,劈頭就罵:「你瘋了是嗎?你說要寫一篇可拍電影的故事,這篇就是了呀!」
Robert Stigwood 在 24 小時之內就把該故事的電影版權給簽了下來。該故事的標題是 "Tribal Rites of the New Saturday Night" ——《新週末夜的部落儀式》。
「這整件事令我感到十分困惑,」Nik Cohn 表示。「我是說,人們並不會拿文章或短篇故事來拍片,電影是電影,雜誌是雜誌,書本可改拍成電影,但雜誌從來沒有過。我並不認為我的文章或故事是什麼了不起的文件。那不是我寫過最重要的作品。」
Nik Cohn 除了賣出文章的電影版權之外,還要求電影劇本要讓他親手改編;此外,他還提出了一個相當特別的要求——未來電影原聲帶上市後的版稅抽成。原著作者要求電影的原聲帶版稅,這是過去從來沒有過的事,當時 Robert Stigwood 一心只想要把故事拍成電影,而且依照過去的經驗,他不認為原聲帶唱片能帶來多少利潤,於是就爽外地答應了。後來,這證明是 Nik Cohn 一項非常聰明的要求。
虛構的真人真事
這篇文章,它不像是小說或故事,比較像是報導文學。它在前言裡提到:「本文乃根據事實,為我本人親見或相關人物親述於我而寫出。我唯一的變動是主要人物們的名字。」
Nik Cohn 表示,這篇文章最初的靈感,是來自是 Van McCoy 1975 年的暢銷曲 "The Hustle",這首歌的風行,透露出有某種未曾被記敘報導的夜店文化,正在醞釀發展當中。「所以我開始造訪曼哈頓的迪斯可舞廳,在那裡我遇見了一位黑人舞者,他成了我的嚮導……他帶我去一些華麗的夜店,見識了那裡的舞蹈,而他告訴我:『在布魯克林有這麼一群義大利裔的小夥子,你應該去瞧一瞧。』……」
但多年之後,Nik Cohn 自己承認,此文的人物與故事全是他虛構出來的,並非是他親見或旁人親述。文章裡那群義大利小夥子「臉幫」(Faces)的言行,他是以 1960 年代英國的青少年為藍本。
向現實環境低頭
根據 Nik Cohn 的觀察,1970 年代的年輕人是不幸的,他們成長於經濟環境相對險惡的時代,他們不像 1960 年代的年輕人們一樣,從小過著豐衣足食、不需為將來煩惱的日子;所以他們不再侈言什麼「鮮花」、「愛」、「和平」等等這些空泛的理想,他們集體向現實低頭,過著壓抑而沉悶的平凡生活。「……新世代極少冒險;他們畢業,找份工作,然後忍耐。而每週一次,在星期六的夜晚,他們爆發……」Nik Cohn 這麼寫道。
"Tribal Rites of the New Saturday Night" 的主角文生(Vincent),就是這種生活的代表(在電影中,這位主角的名字改為 Tony Manero)。原著中的文生,並不像電影裡的 Tony 那樣,積極地追求著他心儀的女伴,他對異性只有露水姻緣般的情慾發洩。在 Nik Cohn 的筆下,這個舞林高手只熱愛兩件事物:他的母親,以及他跳舞的感覺。
文生的家庭背景,在改編成電影後被完全改寫了。文生來自一個貧困且破碎的家庭,他的父親因偷竊被關進了大牢,他的大哥戰死在越南,他的二哥在一場車禍中被壓斷了腿,已整整躺了一年醫院,他三哥搬離家到了曼哈頓,說他需要發展空間來追尋自我。文生和他的母親,加上兩個仍在學的妹妹,四人住在高樓公寓的十一樓,文生在五金店當店員的收入,是全家唯一的經濟來源。
Facehood...
文生是「臉幫」(Faces)的頭頭,他們遊憩的根據地是一家名為「2001 奧德薩」(2001 Odyssey)的迪斯可舞廳。要成為「奧德薩臉幫」的一員,基本條件是:年齡需在 18 至 21 歲之間,義大利裔,擁有至少六件花襯杉、四條緊身長褲、兩雙 Gucci-style 平底鞋、兩雙厚底鞋、一串吊鏈或一只戒指,外加一件金飾。此外,還需懂得如何跳舞、如何開車,如何在打鬥當中自處;他必須遵從並敬畏臉幫幫規,蔑視其他所有一切;他還必須能說上一口流利的髒話,有能力隨時隨地交媾。最重要的,作風必須要夠強悍。
「臉幫」並不是黑道或幫派分子,也不是不務正業、遊手好閒的混混,像 Vincent 是五金店店員,John James 和 Eugene 在唱片行工作,Gus 是油漆匠,至於 Joey,沒人知道他是幹什麼的。這些現實生活中的小人物,平日在工作崗位上對人鞠躬哈腰,一到了星期六,他們盛裝打扮、把平日積攢買下的名貴行頭披掛上身,在他們的跳舞世界裡成為耀眼的風雲人物;但這種風光,隨著週末的結束而消逝,到了星期一,他們又回復成那些不起眼的小人物。
舞伴也不能背叛
男女情愛,在 "Tribal Rites of the New Saturday Night" 中並沒有太多描寫,文中有提及文生的舊女友,但這段由文生所口述的往事,只突顯了文生對跳舞的偏執。文生說到他之所以和這位女友分開,是因為他某個週末夜在家照顧生病的妹妹,以致於到了午夜左右才趕到舞場,但已經太遲了,他看到他女友和別的男人共舞。
對文生來說,與別的男人共舞,是與跟別的男人上床一樣嚴重的背叛行為,自此他不能再與她共舞,甚至連碰也不想碰她。在文生眼中,跳舞是神聖的,由跳舞所發展出的那層親密關係,絕不容許另一個男人來分享。
文中的一位女性角色 Donna,在電影中被稍作更改,成了 Tony Manero 的原舞伴 Annette —— Annette 或許是前女友和 Donna 的綜合體。原著中的 Donna 是個不會跳舞的單純女孩,她平日的職業是超市收銀員,她在「2001 奧德薩」看到文生的舞姿之後,就暗自崇拜文生、愛戀文生。當文生向她求歡時,這單純的乖乖女因沒有隨身自備「安全措施」,遭到文生臨陣拒絕;後來她帶著一排保險套主動獻身,但文生已對她失去性趣了。
簡化的生活目的
"Tribal Rites of the New Saturday Night" 一文,並沒有完整的故事架構,文章偏重於現象的觀察與描寫,Nik Cohn 將當時盛行的舞廳文化帶上了媒體版面,他用「部落儀式」來形容這種現象。文中的男男女女,並不是什麼不良少年、少女,更不是作姦犯科的惡棍,他們大多有著正當但低層級的工作,平日兢兢業業,在自己的崗位上做著他們不感興趣的工作,他們的人生目的,簡化成每週一次的放縱享樂。
這個新生代族群,在 1970 年代中期創造了一種嶄新的週末夜晚——一個可以解放壓力、擺脫束縛,拋棄社會地位與成就,重新定義英雄與偶像、成功與失敗的的神奇夜晚。而這種「灰姑娘」式的現代童話,不管是真實的還是虛構的,都足以令人心生嚮往。
都是你的錯?
Nik Cohn 後來的際遇,也和 Bee Gees 有點類似。《週末的狂熱》為他帶來了名聲和財富,但他也成了間接推動迪斯可的元凶,他日後再也沒有作品可以和這篇文章的影響相提並論,人們一看到這個名字,馬上就想到星期六和迪斯可。
"Tribal Rites of the New Saturday Night" 啟發了一部電影,帶動了新層次的流行文化,以一篇雜誌文章的身份創造了一段歷史。2011 年《紐約時報》有一篇關於 Nik Cohn 的報導: "Nik Cohn’s Fever Dream",文中提到:「若沒有 Cohn 的原著故事,迪斯可很可能只是福特總統主政時期下,一個人們隱隱約約才回想得起的流行風潮:不會有 Bee Gees 的超級暢銷曲,不會有約翰.屈伏塔的天王巨星地位,數十年之後,也不會有那懷舊的人造纖維舞會。有報導說,Barry Gibb 曾對 Nik Cohn 說:『這他媽的都是你的錯,不是嗎?』他可能說對了。」
留言
張貼留言